內蒙古自治區在黃河流域9省(區)中屬于水資源短缺地區,“十四五”以來,立足黃河流域水資源與經濟社會發展布局不匹配的實際,內蒙古從“管水、節水、治水、增水、活水”五方面協同發力,不斷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,大力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,有力保障了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。
在管水方面,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實施《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總體方案》《關于貫徹落實“四水四定”的實施意見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,全面建立自治區、盟市、旗縣三級用水總量和用水效率管控目標體系,并將其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年度績效考核,推動目標達成。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,對黃河流域1個地表水超載盟市、30個地下水超載(采)旗縣實行限審限批;推行高耗水工業、高耗水服務業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,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逐步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,水資源剛性約束作用顯現。
在節水方面,修訂《內蒙古自治區節約用水條例》,深入開展黃河流域深度節水控水行動,2024年流域萬元GDP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37%,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42%,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.572。2025年,內蒙古自治區黨委、政府部署開展“節水行動”,印發節水行動實施方案,從9個方面制定了30項具體舉措,并建立調度督導機制,目前各項節水任務有序推進,黃河流域完成年度目標約90%,預計年底前可完成各項任務目標。
在增水方面,著力用好非常規水這一“第二水源”,印發《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加強再生水綜合利用的若干措施》,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,在取水許可辦理中優先配置再生水,實現能用盡用。呼和浩特市、包頭市、鄂爾多斯市、烏海市入圍全國典型地區再生水配置利用試點城市,黃河流域非常規水利用量較2020年提高27%,有效緩解黃河流域水資源供需矛盾。
在治水方面,開展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專項行動、全區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提升行動、取用水管理大起底、地下水保護專項行動等,不斷加大違規取水整治力度,黃河流域取用水秩序明顯好轉。扎實推進鄂爾多斯臺地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,各盟市通過實施高效節水灌溉、置換水源、調整種植結構等措施累計壓減超采水量4.19億立方米,流域內治理區地下水水位基本呈穩定或回升趨勢。
在活水方面,印發《關于推進內蒙古自治區用水權改革的實施意見》,積極培育活躍的用水權交易市場。黃河流域累計轉讓黃河水權指標5.51億立方米,有效破解流域工業發展用水難題。與四川省達成兩筆跨省區黃河水權交易。同時,加強財政金融支持,積極推行“合同節水”“節水貸”“水權貸”等模式,形成多元化的節水產業市場,有效助推水資源利用效率效益的提升。截至目前,通過“合同節水”管理模式吸引社會資本累計達4.74億元,“節水貸”“水權貸”累計融資達38億元。
來源:中國環境